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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

直属单位

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正科级)

负责市直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社团的监督和年度检查工作;指导各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和年度审查工作;负责市直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老龄工作办公室(正科级)

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我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区的老龄工作,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经验;开展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在我市的重大活动;协调、指导为老服务工作,开展敬老、助老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全市老龄工作的发展。

佛山市殡葬管理所

佛山市殡葬管理所于1998年7月6日成立,加挂佛山市殡葬执法队牌子,为市民政局领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宣传殡葬管理法规和殡葬改革,检查督促殡葬管理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查处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指导督促殡葬事业单位搞好服务,拓展殡仪项目。

社会福利院

佛山市社会福利院位于市东下路2号,是佛山市民政局直属的全民所有制福利事业单位,担负着市区孤寡救济老人、残童弃婴的收养和社会老人残童的托养任务,是佛山市区唯一规模最大,设备较好、管理规范的集托养、医疗、康复、娱乐、教育、科研于一体的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全院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已开放床位380张,共收养367人,其中自费收养157人,“三无”对象210人。床位利用率96·6·6%。全院收养对象中属健康老人108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131人,健康儿童36人,残疾儿童72人。

佛山市精神病治疗管理所

始建于1975年1月,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创业,锐意进取,从原来的只具备收容条件的精神病人收容站发展到今天初具规模、质素较高、具有佛山民政特色的现代化精神病医疗机构。精管所地处佛山市五峰公园内,环境优雅、绿树成荫、空气清新。全所占地面积5928平方米,建筑面积7584 平方米、其中病房面积4320平方米、行政综合楼面积2800平方米、职工娱乐健身室用房面积464平方米。全所工作人员40人,医护人员25人、占职工总人数的62·5 %、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3人、领导班子共3人、所长(兼党委书记)1人、副所长2人、平均年龄45岁、均有大专学历、其中主管护师(中级职称)1 人。现收治病人170人,主要收治佛山市城区、石湾区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民政精神病人和复退军人精神病人,还有企业单位和个人送入的精神病人及佛山“110”送入的盲流精神病人。

救助管理站

救助管理站于2003年8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由原来的佛山收容遣送中转站改造而成。佛山市救助管理站是按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由佛山市民政局负责主管并受市民政局委托实施救助管理任务的单位。佛山市救助管理站 工作职责:对在佛山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佛山市殡仪馆

佛山市殡仪馆始建于1961年,全馆占地面积42240平方米,其中设施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1996年以来,我馆累计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进行了全面改造。新建了业务大楼、接待大楼、大中型礼厅、“蓬莱阁”骨灰楼和遗物焚化间,实现了网络信息化管理。经过多年的建设,我馆已经初步实现环境景观园林化,设备设施现代化,内部管理规范化,文明服务优质化。1998年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一级殡仪馆”。

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1999年成立,负责全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全市的福利彩票发行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宗旨,筹集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部分上缴中央、省,留成部分用于资助全市的福利事业建设,包括各级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等项目,用于全面实施“星光计划”等。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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