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区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更多「职能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网络问政、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行政审批对外服务和对内统筹协调等协调和督办工作。
…更多「机构设置」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