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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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科、环境保护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机关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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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区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9名、政法专项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森林公安处处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3正3副。区园林绿化局机关工勤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区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孔媛媛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范爽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金荣、高明亮、赵玉婷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兼):蒋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