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各部门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起草我市扩大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计划,分解下达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并负责检查、考核。
(三)广泛开展对外交往,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各地区经济合作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
(四)通过与境内外商协会、中介机构、知名大企业、科研院校以及我市在外地设立的相关机构加强联系,建立完善的招商引资网络体系。
(五)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招商信息,宣传、推介我市招商政策、环境、资源和项目;策划组织全市性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六)承担外来客商的联络对接、项目促进和投资服务工作,为企业和客商提供咨询、代办手续等服务;协调处理外商的投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为我市外商协会会员和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反映企业界的有关情况和意见,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八)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
(九)承担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