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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保卫、财务、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培训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和工、青、妇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法治宣传综合科。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研究并推动实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贯彻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承办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和法治政府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工作。

指导协调全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订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各街道、各行业、各部门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监控和处置指导工作;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三)法治监督科。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督查意见和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街道、各部门全面依法治区督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和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区依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承担行政执法委托办理工作。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协调处理政府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承办区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区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培训和管理。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投诉举报。

(四)政府法律事务管理科。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律师、公证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全区律师机构、公证机构的设立、年检和律师、公证员执业年度注册初审工作,协助办理公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组相关工作。

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办理区政府涉法事务,对全区重大项目和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办理诉区政府的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和申请;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数据统计。

(五)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业务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调指导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职责;承担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稳控管理;研究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和规定。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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