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宣传、技术网络、信访、安全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对外交流等工作。
(二)政治处
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作。
(三)法治宣传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指导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石嘴山市普法网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
指导、监督律师、公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处、公证员的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的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监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承办本辖区内法律援助案件;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六)基层工作指导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指导、监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以案定补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审核工作。
(七)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制工作科)
承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检查;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登记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八)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协调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培训、教育、监管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协会党建、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