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统筹规划区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区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办清理、编纂区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区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负责区政府签署协议、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对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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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1、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老干部等局机关日常运行工作。
2、牵头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专项工作。
3、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
4、协调指挥全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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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一)济宁市任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1、承办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2、负责受理、审核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法律服务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3、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和交流,参与起草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文件。
4、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上级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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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安居司法所、唐口司法所、喻屯司法所、南苑司法所、越河司法所、阜桥司法所、济阳司法所、观音阁司法所、古槐司法所、李营司法所、二十里铺司法所、长沟司法所、南张司法所、金城司法所、仙营司法所。
各司法所主要职责: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街道)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区司法局和镇(街道)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