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统计、保密、信访、外事、综治、安全、应急管理、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节能、防艾、创卫、扶贫、语言文字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绩效工作及绩效平台的管理和督查考评工作;承担司法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律事务股
承办向柳江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承办以柳江区人民政府作为诉讼参加人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及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区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市人民政府、城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法律援助中心
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负责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指导,协调法律援助事项指定受理;负责自愿提供法律援助人员的资格认定初步审核;法律咨询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法律援助事项。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承担对柳江区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及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监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子栏目系统平台的内容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对接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信息中心、区人社局、区非公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
(五)公证机构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各项公证业务;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经济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为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通过公证活动,向公民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公证职业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六)政工股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协助党组做好党、政、工、青、妇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工作;负责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七)普法和依法治理股
承担法治宣传工作;全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区依法治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八)社区矫正管理股职能
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的综合性、重要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办理社区矫正机构起草的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审核批准事项;指导、监督全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依法受理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案件;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