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园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区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区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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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处理区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后勤服务、机要、档案、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公务用车安排派遣、安全生产、科技与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合法性审查股:负责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园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区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区政府涉法事务处理。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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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潘学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司法局和区委依法治区办全面工作。
王 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合法性审查、法治宣传、涉及分管领域的法治保障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三园区”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监督和人民陪审、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涉及分管领域的法治保障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城北片区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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