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治建设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协调有关单位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清理、解释和评估工作。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承担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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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工作;制定依法治区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推进落实;制定法治武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依法治区的督察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基层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与区委区政府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工作;开展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牵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组织拟订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督促各部门落实;办理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及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解释和评估工作;负责上级立法调研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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