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的文件。
(二)组织制定我区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区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统一掌握、管理使用区及区以上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事业费、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奖励基金等经费,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四)负责科技攻关和新产品开发、星火、火炬、成果推广、科技兴区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软科学研究和全区重点经济建设中技术项目的调研、预测和论证。
(五)研究制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内设科室
计划成果科
1、负责全区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和科技三项经费的分配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科技成果管理政策的措施,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市以上科技的申报工作。
3、研究制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工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新产品的开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多业交叉综合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上报和实施。
5、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农业良种产业化项目和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
6、负责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和各类社会事业科技项目。
管理科
1、研究拟定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组织科技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超前预测,负责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的管理落实工作。
3、承办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
4、负责民营科研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民营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5、负责协调组织全区科技统计工作。
6、承担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党政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7、负责全区科技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