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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检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北京房山区
公众号ID:fsyf710
公众号分类:未归类
关于公众号:

“房山检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在这里,读懂房山检察。

开发/运营主体: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北京市房山区的司法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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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房山检察是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北京市房山区境内的司法机关,在本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于1987年7月29日成立,检察长是杜邈。

1955年4月,正式建立河北省良乡县人民检察院。1955年3月,正式建立河北省房山县人民检察院。1958年4月1日,根据国务院决定撤销房山县、良乡县,设置周口店区,划归北京市管辖,相应设立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周口店区,设立北京市房山县。1960年2月,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北京市房山县人民检察院。1974年,北京市在燕山设立北京市石油化工区办事处。1979年7月,北京市石化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1981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石化区办事处,建立北京市燕山区,北京市石化区人民检察院随即更名为北京市燕山区人民检察院。1987年1月20日,根据国务院决定,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宣布撤销房山县和燕山区,成立房山区。1987年7月29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房山县检察院和燕山区检察院同时撤销。

2020年5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2021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服务e站被评选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2022年4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团支部被授予建团100周年“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历史沿革

1955年4月,正式建立河北省良乡县人民检察院;

1955年3月,正式建立河北省房山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国务院决定,1958年4月1日撤销房山县、良乡县,设置周口店区,划归北京市管辖,相应设立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周口店区,设立北京市房山县,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

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杜邈

党组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任:顾建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凯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明

副检察长:高建荣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孙忠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2021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服务e站被评选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2022年4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团支部被授予建团100周年“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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