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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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规划与建设监督科。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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