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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法制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湖北鄂州市
公众号ID:gh_20329eaaea16
公众号分类: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鄂州法制”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法制信息宣传。

开发/运营主体: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主体: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鄂州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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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鄂州法制是由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一个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市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调研、起草、审查、修改、提请审议、解释、评价、清理、宣传及报送上级备案等工作。

设立背景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6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文〔2010〕9号)精神,设立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县级机构。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

职责调整

(一)增加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行政复议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调研、起草、审查、修改、提请审议、解释、评价、清理、宣传及报送上级备案等工作。

(二)负责指导各地各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和对其进行备案审查。

(三)办理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四)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共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办公室公文处理、法制宣传、来访接待、工作调研、会务办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调研工作;负责起草或审查修改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价、清理、宣传、编纂及提请审议;负责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上级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负责办理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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