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和督查督办。
(二)情报指挥中心(市预警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理警务、整合和分析研判工作、警务指挥协调等工作,承担全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和区域警务协作工作。
(三)督察审计信访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四)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一般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治安管理支队
研究制定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实施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办工作。
(六)刑事侦查支队(鄂尔多斯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涉黑涉恶案件侦办、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工作。
(七)反恐怖和特警支队
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反恐怖斗争情报信息,组织开展反恐怖情报信息的汇总、研判、分析、评估和处置等工作。
(八)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市森林公安局)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矿产资源、森林草原领域犯罪动态等工作。
(九)监所看护管理支队
组织实施本级公安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全市监管工作规划、计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地区监管工作规程、规范。
(十)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网络安全保卫、打击防范网络暴恐活动、依法打击防范各类网络违法犯罪等有关工作。
(十一)出入境管理支队(国际警务合作支队)
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等工作。
(十二)警务保障支队
负责财务装备和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等工作。
(十三)交通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交管队伍及基层基础建设和警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法制建设。
(十四)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组织全市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行政刑事案件审核,刑事案件复议复核等工作。
(十五)禁毒支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收集、掌握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全市禁毒工作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六)科技信息化支队(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智慧公安”基础性、支撑性项目建设应用等工作。
(十七)警务航空支队(鄂尔多斯飞行队)
负责空中治安巡逻防控、运送警力及应急物资工作、空中应急指挥、资源环境保护巡查、空中侦查(追捕逃犯)等工作。
(十八)政治部
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文化、教育训练工作。指导机关党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体制改革工作。
(十九)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及纪检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民警职工请销假考勤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