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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经开区环境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山东德州市
公众号ID:gh_a7e1156000e8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德州经开区环境”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开发/运营主体:德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主体:德州市环境保护局是德州市环保局。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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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德州市环境保护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德州经开区环境是由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德州市环境保护局是德州市政府主管生态环境监管与污染防治的职能部门,2020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包括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审批环评项目、监督污染物减排,统筹环境执法与排污许可管理,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及信息发布,并负责辐射安全、生态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该机构自2013年起逐步完善环境监管体系,2017-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环境应急预案编制。2020年制定“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1年建立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2022年更新污染防治工作要点,2023年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年度更新,2024年出台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与风险源动态管理。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规划;按照规定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许可;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我市有关环境保护国际行动,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按规定负责协管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属区域

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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