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和起草全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五)承担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跨县(区)、跨区域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重大疑难经济违法案件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商标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人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初审、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十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查办和案件信息管理、调度指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基层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协会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与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信访、机要、档案、保密、督查等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和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文印工作;负责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执法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法规科
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市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案件复议、应诉、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三)干部教育和基层工作科
指导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承担本系统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执纪执法监督、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表彰活动的组织考核、审核推荐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贯彻实施和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工商所(分局)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和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干部考核、工资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四)市场规范管理科
负责有关市场规范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和社会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和办法;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查处合同欺诈、无照经营等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
(五)注册登记科
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承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推进工作;指导注册登记窗口业务建设;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注册登记;承担规定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负责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设、注册登记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协调指导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发展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假冒伪劣行为和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承担12315网络体系建设、数据分析利用及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的分流转办、信息反馈、督查督办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商标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拟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广告活动;组织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的评选推荐;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商标代理组织、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服务信用档案的建立和信用监管工作;协调配合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运行及维护、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九)经济检查分局
负责对本市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指导,移交案件的督办、重大案件的指挥调度,执法动态信息的收集统计、案件信息管理、分析汇总工作;组织查处全市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协调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负责全市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督查督办工作。
(十)经济开发区分局
负责定西市经济开发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其他机构
1·中共定西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
中共定西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设在市工商局。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制定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宣传和非公企业思想政治教育,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创新活动方式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2·定西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定西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是隶属市工商局管理的社团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培育、引导、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管理;指导区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工作。
3·定西市消费者协会
定西市消费者协会是隶属市工商局管理的社团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理转办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和建议;指导区县消费者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