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是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州委、省总工会的指导方针、工作部署,依法确定全州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州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二是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权、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迪庆州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是对弱势职工群体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政策及立法工作;
四是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制定我州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
五是依法组建工会,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工会工作;
六是协同有关部门考察工会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全州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州工会干部教育工作;
七是依法参与劳动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依法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是协助州政府搞好州级及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表彰和管理工作;
九是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负责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是依法在各类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的把职工组织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来;
十一是做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民主监督工作,做好常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十二是全面负责处理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工作。搞好送温暖工程。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十三是承担州委、州政府、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和网络工作部、劳动经济和维权工作部、职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