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定西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马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济生
负责医疗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医保扶贫、机关党建、党支部工作。分管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学祥
负责医药服务管理、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分管医药服务管理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华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械采购管理工作;分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省际和市际合作交流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依据职责权限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和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医保支付方式。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依据职责权限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基金监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