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定西市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政务公开、教育宣传、来信来访、安全保密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机关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指导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中小学幼儿教师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规划并配合人事部门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统计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管理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财务事项;会同有关方面编制招生计划,负责学校收费监督工作;编制机关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有关工商、税务、物价、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基础教育科
(定西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和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各项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贯彻落实;规划和管理中小学教材工作,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市大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大中小学生参加有关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专的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制定教育质量与教学工作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和教材建设及毕业生的实习就业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职业证书和技能证书的考试;负责教育集团和就业服务站的统筹协调,承担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统筹协调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负责协调全市各类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审批、指导和监督社会力量办学。
审计科
对全市教育系统国有固定资产、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直属学校的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策及基本建设预、决算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审计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基金、勤工俭学资金、大宗物资的购置、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对教育系统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教育督导室
组织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市有关部门、县区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义务教育、扫盲工作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验收和复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效益进行监督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