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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安监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海南定安县
公众号ID:gh_3ea6b11c5df4
公众号分类:法律 - 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定安安监”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宣教、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

开发/运营主体: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主体: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定安县安监局。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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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定安安监是由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定安县政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起草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依法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示范、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对从事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3、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承担的专项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各类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协调解决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从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对特种设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负责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厂内机动车辆、防爆、大型游乐设施等除外)进行检测检验,以及对从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事故调查技术鉴定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

5、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6、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主管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协调建立全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7、指导全县工矿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工厂、矿山、商贸企业的查处工作和查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

8、指导、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组织、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组织、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县内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组织、协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监督检查和查处危险化学品事故。

9、指导、协调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监督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监管,指导、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事故。

10、负责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11、负责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的认可。

12、负责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的备案。

13、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

14、负责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

15、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能,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股、工矿商贸企业监管股、危险化学品监管股。

1、办公室:负责拟订和监督执行局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财务、经费和财产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安全生产信访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由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的除外)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起草文件和会议报告以及政务信息和文档;负责局值班室工作和局办证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检查和监督我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安全技术标准落实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及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县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安全生产提案,以及事故隐患和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等工作。

3、综合协调股: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联系县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监管全县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综合监管及协调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由质量技术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以及公路、水运、建筑、水务、邮政、电信、林业、旅游、农业、渔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4、工矿商贸企业监管股: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及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除外,下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调查处理工矿商贸及电力企业事故;参与和协调全县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的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工矿商贸及电力建设项目做好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备案管理,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及电力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5、危险化学品监管股: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许可证发放的协调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依法协调、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落实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价备案管理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等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与监控管理工作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负责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协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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