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 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德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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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德州市民政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民政信息、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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