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文件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市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审核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市直机关及县(市、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指导乡镇机构改革。
(三)牵头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落实中央和国家、省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四)负责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结构比例、领导职数等事项;落实全省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审核、审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事业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拟订全市行政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方案。
(五)牵头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审批、核落编制、减人备案等事项;负责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六)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审核工作;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七)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落实中央和国家、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并落实年检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事业单位考核评估制度并实行跟踪监管;依法为事业单位申请免税资格出据相关证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九)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分析;负责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编印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科
(挂人事科牌子)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工作督导、考核等事项;承担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政策法规科
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综合性调研工作;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机构编制管理地方性规定和相关文件;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
行政机构编制科
负责市级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市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机关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编制分配、调整方案;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审核工作;审核、审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指导县(市、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机构改革。
事业机构编制科
负责市属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事项;落实全省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方案;审核、审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事业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
拟订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审批、核落编制、减人备案等事项;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审核工作;负责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
监督检查科
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省、市下达的编制总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和“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
德州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并落实年检制度;根据省编办授权,承办省驻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事业单位考核评估制度并实行跟踪监管;负责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及电子档案管理等工作;依法为事业单位申请免税资格出据相关证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电子政务中心
电子政务中心,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副县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负责办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信息资源共享的维护和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指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其它非营利性单位的网上中文域名工作;负责市编办网站建设及网上政务公开事项;指导县市区编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各项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