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承担中共德城区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日常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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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加挂社会工作股牌子)
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社区服务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初审镇街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裁并、更名、迁移的初审、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与邻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门(楼)牌的编制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本区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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