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对上级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的意见征求和意见反馈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负责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有关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和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邓民建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胡建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法治督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局机关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工会、建议提案办理、综合目标考核、信息装备财务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信访、消防、档案、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信息装备财务保障科、法治督察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系棠香、龙岗、宝顶、智凤、高升、中敖、高坪司法所
汪勇航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资、统战、意识形态、共青团、妇联、残疾工作、老干部服务管理、志愿者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万古、古龙、雍溪、国梁、回龙、石马、金山、拾万司法所。
李安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调研、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律师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政务服务管理等工作。分管依法治区办综合科、法治调研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联系铁山、季家、三驱、宝兴、珠溪、龙石司法所。
郭娅 副局长。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扫黑除恶、预防青少年犯罪、关心下一代工作、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科、行政复议中心、行政应诉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联系龙滩子、双路、通桥、邮亭、龙水、玉龙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