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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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和统计、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卫、信访、保密、对外交流与合作、行政后勤管理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的行政审批工作;参与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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