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达州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按照达州市行政区划设置2个区公安分局,4个县公安局,1个市(县级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 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 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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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指挥中心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的业务工作;集中处理重大紧急情况,协助局领导协调指挥对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收集、整理社会治安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负责110报警系统和监督电话的值机,受理人民群众报警求助和对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的投诉;协调和督促落实社会联动工作中涉及公安机关的有关工作任务。收集、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上报有关社情和治安信息,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处理重要事务,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协助局领导对全市重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协调、指挥;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文秘、史志编写、档案、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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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汪有才: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许高山:党委副书记
徐建: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万彦:驻局纪检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徐应涛: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鸿杰: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晓: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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