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设置7个岗位:
(一)综合办事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办文、办会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协调督查岗位。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监督指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应急指挥管理岗位。负责应急值守、值班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大武口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大武口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大武口区应对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区域性合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负责监督管理大武口区工矿、化工(含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工作部署情况。指导和监督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煤矿安全形势,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煤矿安全工作,提出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矿难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演练工作。参与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自然灾害防治岗位。统筹防汛抗旱、减灾救灾指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河、湖和水库实施防御洪水抵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六)物资保障与灾害统计岗位。建立大武口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开展综合风险、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落实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统筹有关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并负责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应急救援设备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七)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岗位。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区本级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新媒体管理运行。组织指导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党政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人员培训。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