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
(四)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和司法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防范处理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调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牵头组织推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八)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九)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推动基层法学研究;
(十)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