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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社区矫正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大丰区
公众号ID:gh_96dc9f4452fe
公众号分类:法律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大丰社区矫正”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提升社区矫正影响力,创新社区矫正工作,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线上教育,普及、讲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详实分析具体案例,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和社区服刑人员之间架起一架“微桥梁”。

开发/运营主体: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

关于主体: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是盐城市大丰区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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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大丰社区矫正是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盐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盐城市大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司法局相关内设机构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局长:朱梅芳。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承办由司法局起草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园管委会、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园管委会以及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内设机构

(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承担相关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大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公文审核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对外交流合作等事务;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人员编制

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处主任1名;股级干部职数13名,其中,正科长(主任)8名(含政治处副主任兼人事教育科科长1名),副科长(副主任、副局长)5名。

其他事项

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区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按《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本规定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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