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公文。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的公文。
(三)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会议、公文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对区政府的建议和意见。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区政府各项行政、决策、组织调研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门户网建设工作,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及网络舆情研判、处置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决策依据。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一)统一刻制、颁发区直各办局、所属单位及临时机构的印章。
(十二)负责区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办公室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就重要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区政府的文件审查、解释等工作(除规范性文件)。
(十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