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 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二)安排部署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下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三)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和县市交警业务的指导工作。(四)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全市大型活动的保卫,车辆疏导、中央、省市领导的警卫、安全保障工作。(五)实施公安道路交通的改革、指挥、管制、堵截任务。(六)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复核认定。(七)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八)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 证和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队伍建设。(十)直接实施区域内城乡公路的交通秩序、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机动车违章、车辆管制等项工作。(十一)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