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10月恢复重建,经过几代检察人的奋勇拼搏,硬件条件明显改善,新建了6400平方米的技侦大楼,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基本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网络化。全院现有干警56人,设有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等11个内设机构。
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省检察院、省人事厅命名为“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和“全省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40余次。
机构设置
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部)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强制医疗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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