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三年来,全州法院共有73个集体、151名个人获得表彰奖励,其中被最高法院表彰的集体3个、个人2名,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集体5个,个人3名,省高院表彰的集体12个、个人10名,州委、州政府表彰的集体7个、个人8名,中院党组表彰的集体46个,个人128名。全州法院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文明行业”,中院已连续四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殊荣,10家基层法院被省、州命名为“文明单位”。中院被最高法院表彰的集体2个,个人2个,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集体1个,个人1个。
2018年9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2019年3月,被命名为云南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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