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米 强: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区委教育工委书记,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和区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
吴 航: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计划基建、财务、内审、项目资金争取、学生资助(救助)和教体系统安全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工作。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经费筹措、拨付和基建投资执行工作。负责学校体育、青少年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工作。组织承办体育赛事和市、区各类综合性运动会,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及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系统生态文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后勤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教育体育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负责体育产业工作,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协助管理全区体育彩票市场。履行对挂片学校业务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服务职责,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计划基建与财务股(学生资助办公室)、体艺股(体育)、业余体校、全民健身中心
徐和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牵头负责“双规范“双减””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机构编制、教师招聘及调配、工资福利、师资培训、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师德师风等工作。负责公民办学前教育管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监管。牵头教育体育行业工会工作。履行对挂片学校业务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服务职责,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事股(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股(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教育工会
雷 兵: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主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授权下,履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监察职能,对党组织关系在区委教育工委的学校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和局党委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
胡晓利:区教育督学、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委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区直属普教类公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督导工作。拟订和执行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教育督导与评估监测政策、标准、措施,监测全区教育发展状况,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负责全区督学队伍和学区督导组建设。履行对挂片学校业务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服务职责,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和局党委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室、学区督导组
王云梅: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委委员,负责区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和干部人才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战宗教和老干部工作。统筹党建带团建促队建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班子建设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宣传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系统网络安全、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网上舆情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机关财务、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和学生救助工作。负责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工作。联系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对挂片学校业务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服务职责,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区委教育工委秘书组办、局办、党办、宣网)
刘泽生: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牵头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含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政策法规、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扫黑除恶、防邪、消防、禁毒防艾)、未成年人保护、应急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及反恐、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教研教学工作、教育考试与录取、信访维稳(热线办理)和全区教育体育信息化(教育装备)建设。履行对挂片学校业务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服务职责,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党建、机关纪委、政策法规)、安全管理股(卫生、群众工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区教科所(教师进修校)
刘 平:局党委委员,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义务、高中、职教)、社区教育。负责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评估标准、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学生入学政策、学校招生计划、高中招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学籍管理和语言文字等工作。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德育教育(团队、妇儿工委、关心下一代、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国防教育、科技教育、艺术教育、劳动和综合实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校园文化及各类特色创建工作。履行对挂片学校业务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服务职责,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教育股(区语委办、综合改革)、体艺股(艺术)、教育团委(少先队)、遂宁市开放大学船山分校
蒋 光:一级主任科员,协助教体系统“处非”、安全维稳和教育督导工作,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