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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统筹局机关各股室综合协调、高效运转,承担各类办文办会、文稿起草、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务接待、机要保密、卫生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处置。

2·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制发教体系统内重大任务清单,开展效能督查督办工作。

3·牵头完成局党委会、局务会重大事项会议记录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

4·负责重大调研、信息采集及报送、新闻宣传报道、舆论导向、教育网络平台管理、网络宣传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5·承担区委教育工委日常事务,负责和指导本系统基层党建、统战、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和学校救助等工作,统筹党建带团建促队建工作。

6·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7·制定并督办机关工作制度及执行效率,打造品德优良、业绩优异、作风优化、团结奋进、学习创新、勇争一流的机关团队。

(二)教育股

1·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义务、高中、职教)、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参与实施教育和体育综合改革。

3·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基础教育教材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学生入学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5·负责中小学生毕业证书的审核、验印、颁发工作。

6·负责各类学校课程设置、教材管理评审工作。

7·负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牵头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学教研教改、教材建设等工作,负责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中职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工作。牵头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8·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社区教育工作。

9·负责学校德育、共青团少先队、青少年科技教育、妇儿两纲、家庭教育、留守学生、关心下一代、文明城市、“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劳动和综合实践、学校志愿者服务、教育信息化、网络文化建设工作。

10·指导教育和体育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11·负责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出国、留学派出人员的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普通话工作,推行文字规范化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股

1·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

2·负责学校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扫黑除恶、禁毒、防邪、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3·拟订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督促指导开展应急演练。

5·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

6·负责抓好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卫生管理、卫生城市创建、健康教育、除“四害”、绿化、环保等工作。

7·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处理,负责矛盾调解。

8·负责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

(四)体艺股

1·负责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和组织体育和艺术专业师资培训工作。

3·负责全区青少年体育竞赛与训练工作,组织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统筹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承担其他重大赛事组织工作。

4·负责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审查、办理运动员资格证。

5·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其他社会体育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6·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7·指导和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体育协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8·负责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

9·负责对外体育交流与联系工作。

10·协助管理全区体育彩票市场。

(五)教育督导室

1·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2·拟订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制定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监测政策、标准、措施。

3·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全区中等以下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4·监测全区教育发展状况,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

5·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六)计划基建与财务股

1·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学校布局结构的规划、调整。

2·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负责重大项目建设。

3·监督管理教育和体育经费使用情况、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和体育经费。

4·负责区属学校教育和体育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学生资助、民生工程、勤工俭学、节能减排工作。

6·负责部门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7·负责教育和体育扶贫帮扶工作。

(七)人事股

1·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工资等工作。

2·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3·负责和指导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工作。

5·负责教师、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6·负责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前就业指导工作。

7·配合做好教职工档案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八)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1·牵头负责“双规范“双减””工作。

2·承担公、民办学前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4·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管理和考核,负责普惠幼儿园评估审定。

5·负责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体育培训管理工作。

6·指导校外教育体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

7·贯彻落实中省市校外教育体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指导、监督校外教育体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的执行。

8·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9·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活动,

10·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体育培训重大问题。

(九)机关党委

1·承担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3·负责依法治区、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教育行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督导督办学校、机关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查处学校和机关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

5·负责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接受申诉、应诉、行政调解和系统“普法”教育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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