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市场统计等有关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发展给予引导和扶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科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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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要、信息、信访、宣传、人事、财务会计、对外联络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负责科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有关任务。
(二)科技发展科(科技人才科)。负责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和协调,搭建校企互动交流平台,指导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技术经纪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协调推动校企联合实验室、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的服务工作,推动平台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协助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承担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引进外国专家及人才工作规划拟订、重点外国专家联系、出国(境)培训规划拟订、权限范围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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