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初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研究提出加快城陵矶新港区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措施; 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探索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 (二)编制城陵机新港·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空问发展、产业布局、集疏运体系建设、城镇群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 (三)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和整合区域内港口、铁路等重要资源和国有·资产, 统筹管理区域内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区域内招商·引资工作, 统筹管理外资和内资投资项日,指导和协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五)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城陵矶新港区建设发展资金。(六)根据授权,在区域内行使市级综合经济管理权,承担市政府更式子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責综合、党群、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財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