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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政局

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市民政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7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8名。

(二)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2名。

(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成委发〔2010〕17号文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其他事项

(一)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挂靠市民政局管理,下设综合处、事业发展处、宣传教育处,配备事业编制13名,其中: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1名,副主任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二)将原成都市民政局执法大队更名为成都市民政局执法支队,为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配备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0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

(三)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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