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授权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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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任立新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职位代理:根据工作指定职位代理
副局长:刘 强
李 永 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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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科(外资注册登记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政策研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建设、动态调整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的牵头工作。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青白江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和在青白江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登记注册初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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