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政秘股
1、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2、负责区委、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有关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4、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的协调工作;
5、负责文秘和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机关接待、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对全区信访工作人员信访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和机关内部考核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股
1、负责区信访大厅各接待窗口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群众来访的登记、接谈、协调、交办、办理工
作;
3、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中的重要信息的编报等工作;
4、负责对全区来访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及违反接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对越级访的接访劝返工作,对接访劝返中违反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6、负责中、省、市网上交办的群众来信的转办、交办、办理等工作;对网上投诉和群众信访事项办理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7、负责群众投送信件的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
8、负责接听投诉电话及投诉事项的处置工作;
9、负责信访数据的统计和填报工作;
10、负责中、省、市向我区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区联席会议交办信访事项的转办、督办、协调、督查、报结工作;
11、负责中、省、市交办的要结果信访事项办理的考核、统计以及情况通报工作;
12、负责对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提出建议,对案件办理中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13、负责信访问题研判会、协调会、听证会的筹备和召开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