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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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审计科、政务服务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参与行政复议、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部门预算、决算及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本部门分管资产、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合法性审查与发布工作;承担本单位直接实施和上报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网上审批,推进本部门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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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陈喜成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黄南生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安全生产、财务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方面工作;分管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和国有韩江林场。
蔡树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委办日常工作;分管生态保护修复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
丁桢锴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纪检、工会工作,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和林长办日常工作;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和森林防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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