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朝天旅游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主要职责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业、广播电视业、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接落实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旅游资源整合与开发,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朝天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负责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

(七)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含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十)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一)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体育园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统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制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十四)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