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更多「机构职能」介绍请查阅全文…
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全局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市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更多「下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领导信息
姓名:徐晨星
职务: 局长
姓名:韩剑飞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就业促进科(劳动就业工作)、失业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及市域城镇化建设、老年管理服务工作。
…更多「领导信息」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