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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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长沙市河道湖泊事务中心
长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长沙市水土保持预防监测站
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
长沙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长沙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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