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安排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督促贯彻执行。
(2)及时准确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对策,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对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各类重大、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及时侦破;对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妥善处置。
(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和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抓好禁种罂粟、禁吸毒品工作。
(4)依法做好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和居民身份证、户籍、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不断探索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促进人口合理流动。
(5)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及其业务工作。
(6)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好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管理。
(7)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公安通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研究、引进各种先进技术,利用高科技侦查手段对重大暴力性案件、刑事案件、涉毒案件,特别是对集团化、智能化、技术化犯罪的发现控制和揭露打击任务,运用科技手段获取犯罪证据。
(8)领导协调武警内卫中队、消防大队工作。
(9)开展对民警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普及工作;依法维护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的正当合法权益。
(10)切实抓好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工作;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素质。
(11)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配合其它政法、执法部门做好有关业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