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关科室
办公室
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拟定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指导民政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公文运转、政务协调、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评比表彰活动。
民间组织管理科
负责市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未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优抚安置科
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的宣传、解答、指导和落实;负责残疾军人等级评定、烈士褒扬审核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企业老兵生活补助审批;承办本级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双拥共建工作;牵头协调处理退役士兵稳定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联席会议退役士兵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
救灾救济科
监督实施救灾减灾工作法规及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核查、统计并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指导恢复重建农村灾民毁损房屋和对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救灾物质储备、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性救灾募捐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与区划科
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组织、指导省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工作职能: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报批、指导管理工作;监督落实有关福利生产的保护扶持政策;指导监督全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承办涉港澳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救助管理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市精神病医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孤儿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规划财务科
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负责市本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与分配,检查监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负责局机关老龄委、复退员军人接待站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资金内部审计;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民政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表彰工作。
法制科
负责局机关的法制工作,指导直属单位法治建设;组织拟订市直民政系统法制培训,拟制民政行政执法年度检查,指导基层法制人员工作,推进民政系统事业的法治化;负责市直民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涉及民政部门法律法规的解释及涉法案件的办理;组织相关建议、提案回复工作;负责市法学会民政分会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内设机构
市社会救助局
主管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具体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市老龄办
工作职能:
全权代表市老龄委处理全市老龄工作事务;办理上级老龄委、市委市政府和本级老龄委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上级老龄委、市委市政府和本级老龄委决定的由各有关部门和各地落实的事项并综合上报;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开展调研、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其他事项。
市老区办
负责全市革命老区的扶贫、开发工作。
市社区办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市社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医疗卫生事业,活跃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组织开展市民道德、文化、法制、国防、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市军供站
负责军队过往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保障工作。
市慈善办
负责制定全市慈善工作发展规划,接受国内外捐赠,组织开展义演、义卖、专项捐赠,发展义捐协议单位和个人拓展海外慈善业务,组织大型群众性募捐活动,发展会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开展国内外有关慈善交流活动,组织兴办慈善公益事业,负责市慈善协会的日常工作。
市军休办
负责全市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定点审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军休服务管理单位落实年度安置计划;抓好全市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做好军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抓好全市军休系统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和维修改造。
市双拥办
负责拟定军人抚恤优待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督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配合宣传教育部门,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宣传,并做好优抚对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
市复退军人接待站
为入伍新兵提供接待、转运与食宿服务,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接待、转运、安置工作;为国防建设事业、为社会的稳定提供必要的服务活动。
市福彩中心
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组织规划城乡网点布局和建设;对投注站的操作和营销方法予以培训;及时宣传福彩市场动态和中奖信息;开展福彩公益活动;考核各县市区福彩工作的开展情况。
信息中心
负责建设和管理市民政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和管理全市民政系统广域网建设;负责本系统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数据分析和信息发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