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与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拟订全市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吉林省和长春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相关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三)机关机构改革后,由主管部门适时提出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调整、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调整等事项的意见。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