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订适用于各类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县商务和粮食局。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县人事局、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