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教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拟定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电子信息技术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社团管理工作。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印章、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妇联、计划生育、双拥、对外交流、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